1、护照:归国之日起有效期6个月以上、2页以上空白页的因私护照原件;
2、照片:两张近半年3.5cm*4.5cm彩照白底原件加电子版;
3、申请表:如实填写申请表并且本人亲笔签名原件;
4、个人信息表:填好所有信息,最右下角签名原件;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户口本:申请人户口薄上所有信息页复印件;
(集体户口提供户口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7、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户籍非广东、广西、海南省)
※:深圳居住证需加多一份居住证信息单,下载流程如下
打印流程:深圳公安-政务服务-居住登记信息服务-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深圳经历特区居住证信息单:
8、个人资产:近半年银行流水对帐单加盖银行公章原件(余额 10 万以上);
9、辅助证明:房产证(非必要,若提供则有助于快速通过审批);
在职人员补充以下资料:
(1)单位证明:单位证明加盖公章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家政府机构/事业单位,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退休人员补充资料:退休证复印件
学生人员补充证件:学生证复印件(广东省外学生提供放假信)
自由职业者补充文件:居委会证明
港澳签证身份证:提供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
备注:申请人可携带3亲以内的亲属一同申请签证
关系证明彩色复印件
(3亲以内亲属可以是外省人并且居住在外省不用提供暂住证)。
三亲以内的亲属关系,由以下途径证明:
A.户口本;B.结婚证;C.小孩的出生证明书;D.公证机关的公证书。F. 成年结婚的不能和父母共用父母的资产。G.7岁以上的小孩(包括7岁)提供放假证明或者学生卡(学生卡备注学校信息 包括学校名 地址 电话) ,7岁以下不用提供。
1、持有本签证赴日不得在日本从事有收入的经营或接受报酬的活动。
2、此类别签证领馆会根据申请人资料的实际情况,请申请人提供真实的资料,如有造假有可能会造成拒签,拒签后半年内不得申请,且费用不退。
3、 以上签证须知仅供参考,使领馆在审理申请的过程中有可能根据申请人个人实际情况要求补充其他证明材料;
4、 签证申请是否可以成功,取决于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若最终发生拒签的情况,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
5、 申请人必须确保提交的资料是真实有效的。提供虚假签证材料的,有可能被相关使领馆列入永久拒绝申请的名单;
6、 “预计签证工作日”是使领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到特殊原因如假期,使领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有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证的情况。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而进行的行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具体的签证有效期及停留天数须以签证官签发的内容为准。
8、 根据日本的入管法规定,外国人能否被允许进入日本,最终的判断是由机场等各出入境口岸的入境审查官判断,取得签证并不等于是可以进入日本的保证。因此,“签证”只能说是外国人被允许进入日本的前提条件,并不是入国许可。